南京玄武区城管妥善处理沿街商户未按规定设置门头店招案
2024-10-08 13:41: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孙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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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今年4月,南京玄武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联合消防部门及属地街道执法人员在红山街道巡查时,发现该路段三家沿街商铺门头店招设置不符合管理标准,店招遮挡了二楼住户窗户,存在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找到店铺负责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公务后,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改正。相关当事人起初因对法律法规不了解,未重视整改,以各种理由懈于行动。城管执法人员一方面开展细致耐心的普法宣传工作;另一方面牵头邀请属地街道、消防部门及当事人召开座谈会,告知门头店招设置管理要求,提醒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整改方案,并对整改后新设置的店招提供引导和服务。最终,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自行整改,问题妥善解决。

  依据《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未按照规定设置门头店招、标识标志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违反规定且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通过此案处理,体现了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城管执法人员不仅要提高自身执法素养,还应联合多方执法力量,形成新时代城管管理的新质 “执法力”。

  通讯员 孙茜

标签: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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