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日,南京栖霞区迈皋桥城管中队接12345投诉举报,市民反映有人在中电颐和府邸B区私自砍伐树木,迈皋桥城管中队执法队员迅速前往现场,经调查,中电颐和府邸B区2栋103室南侧有3棵香樟树的树冠处有刚被修剪痕迹,执法队员现场拍照取证。在物业公司的协助下,执法队员很快找到了修剪树木的当事人。经了解,当事人未办理相关手续就修剪了3棵香樟树,属于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违法行为。依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该行为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损失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队员现场开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勘验等前期材料,迈皋桥城管中队做出立案调查,依据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鉴定结果,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罚款人民币1764元的决定。
目前,当事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主动缴纳了罚款,并表示积极吸取教育,深刻反省。
(朱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