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监守自盗 玄武门城管快速查处砍树案件
2022-05-05 09:49:00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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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保安监守自盗,未经许可就砍了一棵棕榈树,殊不知已触犯法律法规。近日,玄武门街道城管中队查办了一起辖区砍树案件,城管部门拟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4月14日,玄武门街道城管中队接到一小区居民举报称小区有擅自砍伐城市树木。接到举报,城管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发现是一株高达约3米左右的棕榈树被人砍伐。小区居民告诉城管队员,一早上起来这棵树就倒在这里了,昨天很晚的时候听到外面有动静,但当时不知道是在砍树。根据居民提供的线索,砍伐行为肯定是夜间发生的,那小区的保安肯定应该听到相关动静的。城管队员立即找到了当夜值夜班的小区保安,询问其是否听到相关动静,但保安却回答说一点声音也没有听到,还表示这里是监控的死角,肯定找不到人的,反复劝执法队员还是别找了。

  “没有监控是事实,但是那个保安值夜班,按理应该听到一些动静的,而且还劝我们放手,会不会有问题。”经过执法人员的讨论,城管中队认为夜间想要砍伐树木不惊扰值夜班的保安几乎是做不到的,除非是他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直接参与了。

  为了能够找到砍树的人,执法队员将自己的想法告知物业经理,并表示如果是保安砍伐,当时物业公司也将受到处罚,如果不是,物业公司也应该负相关的管理责任。对此物业公司表示愿意配合城管部门调查此事。经过再次确认,小区内的其他监控发现当晚,值夜班的小区保安拿着一把斧子在小区内出现过。面对这样的证据,夜班保安如实向单位领导交代了自己砍树的行为。原来小区有居民向其抱怨过因为有树,导致车很难停,为了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夜班保安就把树砍了。“我想的是,帮业主解决了这件事,肯定向其索要点好处,而且原本以为没监控肯定找不到的,才这么干的。”砍树的夜班保安向执法人员解释。

  面对这样的说辞,执法人员当即向其普法,告知其《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损失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砍树必须取得相关许可手续,并进行补种,没有手续如果砍的树木价值高或者是古树,那将要负刑事责任。

  目前,该砍树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城管部门拟对砍树保安所在的物业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通讯员 鲁斌山

标签:夜班;城管部门;城管中队
责编:孙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