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日,南京市栖霞区瑞福派出所接到李女士报警,称其母亲买菜时被冤枉是“小偷”,她非常气愤,需要民警帮助。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原来,李女士的母亲早晨到菜市场买菜,回家后发现,付好钱后,称好的肉落在了摊位上,便又折回菜场去取。没想到菜场人流量较大,摊主认不清顾客,李女士的母亲刚拿了肉,便被摊主拦了下来,要求其出示收银小票。因李女士的母亲未能出示小票,摊主便认为老人是“小偷”,双方为此争执起来。
民警调看了菜市场的监控,发现李女士的母亲确实是买了肉忘拿了,十来分钟后又返回取肉,但是被摊主误会了。看到监控后,摊主诚恳地向李女士的母亲道歉,双方和解并向民警表示感谢。
李女士专门拨打了12345,表达了对当日处警民警的感激。
(栖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