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工作
2020-12-31 10:35: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马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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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提高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要求,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大幅提高,并增加“处罚到人”的规定。为切实做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帮助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从业人员全面理解新修订《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精神,做到知法守法,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科根据《条例》对经营企业的要求编写《告化妆品经营企业一封信》,从查看化妆品标签标识、进货查验、储存运输条件、不良反应报告及违法后果等方面以简洁明了的语言告知企业作为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及违法需承担的后果。对有需要的企业,同时发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单行本。

  目前,各分局已发放《告化妆品经营企业一封信》700份,发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共计232份,古雄梅山分局更是根据企业的需求,开展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贯,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等2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以监管实例相结合的方式帮助现场参会人员快速、深入地理解条例要求。

  后期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扎实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促进辖区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马斌)

标签:化妆品;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标识
责编:杨春源 王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