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对套取医保基金责任人进行失信惩戒
2020-10-19 20:33:00  作者: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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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记者 孙海燕)推行带量采购政策主要出于什么初衷?医养机构骗取医保基金,如何加大处罚力度?10月19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祝井贵及相关处室负责人走进《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节目进行回应。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祝井贵表示,带量采购是新的招标方式,国家在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同一种药品中,筛选试点品种并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用“以量换价”的方式来推动大幅降低药价,减少企业交易成本。

据了解,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落地江苏,32种药品平均降价53%,全面落地后,预计全省年节约资金11亿元。

11月1日起,江苏执行第三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据悉,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共有50多个品种,拟中选产品平均降价约53%,药品品种数量接近前两批之和,大大解决了患者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祝井贵表示,我省带量采购会系统推进,不仅在频次上会加大,在规模上也会扩大,带量采购今后会常态化。

带量采购在一片叫好的同时,也有患者质疑。一名高血压患者表示,他已经吃了十几年的“络活喜”,但现在开不到这种药了,医生要求换药吃,说是医保局的规定,患者对新药药效有一定的疑问。

“凡是列入国家药品带量采购的药品,都有质量保证,因为中标的各个生产企业,国家药监等有关部门会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所以患者可以放心使用。”祝井贵说。

今年4月,南京市医保局通报了7起医保基金违法违规案例,对于这些机构存在的涉嫌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医保局如何处理?

南京市医保局副局长王善坤表示,目前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是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这是严格禁止的。按照协议管理及社保法的相关条款,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这些机构将被终止医保服务协议。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处赵辉则认为,对于屡查屡犯的医疗机构将加大处罚力度,在解除医保协议的同时,还要对责任人进行失信惩戒。

 

标签:医保;采购;医疗保障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