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2021年7月,李师傅在徐州云龙区某工地干活时脚踝被钢管砸伤,经鉴定为工伤十级,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愿赔偿,甚至不愿支付拖欠的两万多元工资。作为一名外地人,李师傅受伤后无法工作,断了经济来源,无奈之下,来到徐州云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了解事情原委后,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立即为其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并依法指派江苏瀛苏律师事务所王玉律师承办此案。王律师接到指派后第一时间与李师傅联系,商定最佳维权方案。同时,王律师积极与公司负责人联系调解事宜,经过半个多月的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调解协议,约定对方分三期支付工资及赔偿,若有任意一期未及时足额支付,需另行支付违约金。李师傅在立案后一个月就拿到仲裁调解书,特意给援助中心及王律师送来了锦旗,案件仲裁阶段办理结束。
然而,调解协议约定的第一期付款时间已至,对方却不再接听李师傅和王律师的电话,拒不履行义务。云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后,主动联系李师傅办理援助手续。王律师也迅速反应,于第一期付款时间截止后第三日,带领李师傅到云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查询,李师傅所在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僵局。
王律师没有就此放弃,深知李师傅需要的不是一纸调解协议,而是执行款项。根据李师傅提供的信息,王律师查询到该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且公司法定代表人就是唯一股东。王律师申请追加公司股东为本案被执行人,法院执行局很快召开听证会,对王律师的意见予以肯定。王律师要求执行法官对法定代表人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罚,后被执行人被依法拘留。
多方努力之下,被执行人不仅支付了本金,违约金也一分不少地付清,从申请执行到被执行人付清所有款项,仅用了一个多月时间,李师傅维权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拿到款项的李师傅连声道谢。帮民工讨薪维权,为百姓排忧解难。云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将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依法维权、扶弱助贫、化解矛盾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
(刘小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