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区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审查管理
2022-05-10 11:34: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王佳妮 周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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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审查,有效防范签约履约法律风险,近日,云龙区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审查注意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就签约主体、资信状况调查、合同内容、审查程序、审查要求、归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合同所涉项目牵头单位谈判协商过程中应当充分了解合同相对方主体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特别是涉及项目引进或者合作的重大合同事项,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为决策提供依据,避免因合同主体问题带来的履约风险。要求签订的合同应当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合同内容应当符合公平竞争规定要求。合同内容中有给予市场主体政策支持或者涉及公共资源使用的,不得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排他性、独占性的内容。

  《通知》明确合同所涉项目牵头单位要严格执行《云龙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切实担负起合同的起草、合法性初审职责,按照规定严格把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报送区政府合法性审查前应完成除区政府决策之外的其他程序。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部门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尽责审慎的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审查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讨论决策。

  此外,《通知》还对严格控制以区政府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依法依规全面提交合法性审查材料、建立健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使政府合同审查管理有章可循,加快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王佳妮 周梦瑶)

标签:合同;合法性;云龙区
责编:陈衍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