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社保中心关于暂停经办大厅线下服务的通知
2022-03-30 12:51:00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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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徐州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12号)要求,自3月30日起,市社保中心(徐州市政务服务人社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暂停线下业务办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暂停线下服务时间

  从3月30日零时起至4月2日零时,暂停线下窗口服务,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二、常见社保业务线上办理

  线下服务暂停期间,您可下载“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江苏智慧人社”APP、“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等线上途径办理业务。

  咨询社保业务,请拨打市社保中心相关咨询电话:

  征缴科咨询电话0516-83206531;

  转移科咨询电话0516-85805802;

  待遇科咨询电话0516-85805711;

  工伤科咨询电话0516-83870585;

  机保科咨询电话0516-85792068;

  居保科咨询电话0516-85801198;

  人社咨询服务热线0516-12333。

  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链接: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

  “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链接:http://si.12333.gov.cn)

  三、非急业务延后办理

  您如有一些暂时不影响社保权益、不急需办理的业务,建议您适时推迟办理。

  四、温馨提示

  1.由单位管理的企业参保(离休)人员丧葬待遇核定业务,可通过网上申报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用人单位打开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网站http://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登录后点击网页上方“单位办事”标签,选择左侧“社会保险”板块,点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核定”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录入申报人员信息,上传对应材料扫描件提交即可,经办人员将在规定时间内处理。2.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自3月29日起暂停办理,结束日期视疫情发展情况再行通知。各单位按要求整理退休人员档案及填写《徐州市企业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基本信息采集表》并妥善保管,待疫情解除后,将纸质档案移交至市社保中心退管科。

  3.工伤保险待遇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网上办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新增加的1-4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均发放到工伤职工本人社保卡。

  4.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模块进行申报,可以有效避免疫情期间发生工伤无法享受的问题。

  感谢您的支持、理解、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徐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9日

标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江苏省
责编:陈衍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