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廉政文化研究会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题研讨招投标领域廉政建设
2025-11-07 21:26:00  作者:杨雅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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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署名文章,强调要持续深化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整治,严肃查处围标串标等违纪违法行为。在此背景下,南京市纪委监委坚持以“阳光监督”理念为引领,扎实推进廉洁政治建设,聚焦重点领域打造“阳光招生”“阳光融资”“阳光招采”“阳光招投标”等系列品牌,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深入推动招投标领域廉政研究,11月7日下午,南京市廉政文化研究会会长邵建波率队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开展专题座谈交流。研究会秘书长杨清根、党支部书记顾宝太、监事苏强华、副会长邹俭、理事张志强,以及江苏省法院监察局原局长徐国英等共同参与交流。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此次座谈高度重视。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国家安全与企业发展研究院院长王子龙,人文学院法律系教授陈爱江,工商管理系党支部书记谢嗣胜,人文学院法律系教授王炳,外语学院教授赵富春,公共管理系副教授窦正斌,人文学院法律系助理教授李至以及经管学院MBA中心招生主任蔡雪姣等八位专家学者出席研讨。

  座谈会上,双方围绕招投标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完善与文化培育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与会专家从管理学、法学、行为科学等多学科视角,剖析了当前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如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推动“阳光招投标”机制落地见效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招投标作为腐败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必须强化制度约束与文化引导,持续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王子龙认为,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不衔接、不配套的地方会出现体制缝隙,致使许多官员“精心研究”制度漏洞;权力过于集中且不在监督和制衡中运行,社会舆论及公众监督相对缺乏等等,都会引发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腐败行为。反腐败本质上是不断完善和创新制度的过程,医治腐败的根本途径和突破口是构建国家廉政制度,具体可以通过强化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提升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建立全方位、多层次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提高行政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程度;增强党内民主,实行党内政治生活公开化、透明化;发挥社会舆论、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等途径来实现。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支部书记谢嗣胜指出: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拓展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政商勾连等腐败行为。招投标活动涉及面广、环节众多、专业性强,是工程建设领域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为有效防控招投标领域的腐败风险,可借鉴新公共管理理念,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成熟做法引入公共治理实践,推动政府及其他公共组织提升治理效能。具体而言,可引入企业常用的风险管理工具,系统应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新型腐败风险。按照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首先通过收集招投标领域腐败风险相关的基础大数据,识别风险类型、特征及来源;其次运用风险矩阵等方法评估风险,明确风险等级并加以量化;再次采取流程再造、取消高风险业务等措施,合理选择规避、转移或降低等应对策略;最后加强过程管控,定期开展评估并反馈结果,实现对风险的动态监测与持续防控。

  南航法学教授陈爱江提出,招投标领域的廉政建设和防腐败这一课题的研究很有现实意义,因为近些年来被挖出的腐败分子有很多是出在重大工程的招投标或与招投标有关的事情上。这一问题的研究需从以下四方面着手:1.以现行的法律规定为依据,把握好方向,包括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2.除了对招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后处罚外,要加强研究对招投标过程的制度设计,扎紧篱笆,防患于未然。3.要从招投标的具体流程环节上进行考虑。比如,有的项目不需走招标程序,在依法必须要经过招投标才能确定合同对方的项目中,有委托专门的招投标机构进行的,也有由招标人自选几个投标人称为“邀请式”的招投标情况。另外,在招投标机构组织招投标过程,也有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地方。4.招投标结束确定中标人之后,中标人又将项目转包给其他人的情况中出现的腐败问题。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窦正斌指出,南京市廉政文化研究会顺应全球治理现代化的潮流而产生,是民间团体联合各方力量发挥咨政建言的重要平台,在其初步构想中就表现出务实而高效的特色。下一步,希望研究会能通过多方共建,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如工程招投标领域的廉政制度建设,也希望研究会能鼓励和支持研究“真问题”,并提供适当的条件让参与者能够相对独立地进行“真研究”,而且能努力实现研究成果的“真落地”。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王炳指出,招投标领域的廉政建设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利于促进我国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前,应积极关注数字经济领域的招投标廉政风险问题,在法律适用中应按照法律规定的要件处理好不同性质法律责任的追究问题。同时,应依法运用人工智能等手段开展招投标领域的廉政风险预防。此外,应积极开展招投标领域廉政法治前沿问题研究,以促进我国廉政法治建设。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赵富春指出,廉政文化研究与建设对于净化政治文化生态,构建正确价值导向,识别和防范廉政风险意义重大。廉政文化具有复杂的结构和丰富的层次。廉政文化建设不但要重视管理、法治等方面的文化建设,更应该注重对执政者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职业操守的培养,使每一位执政者真正做到在腐败问题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李至指出,在招投标领域,需确立企业风险预防规则,系统化地构建事前预防、事中阻断和事后追责的全流程管理体系。具体而言,对于事前预防,在企业管理中建章立制,权限与职责分离,实行“投、评、决、做”四分离。在关键决策点设置“刹车”机制,确保业务在合规轨道上运行。对于事中阻断,需理清民法、行政法与刑法的关系,建构分层式、阶梯性的阻断机制。对于事后追责,澄清单位和个人的关系,建构严格的问责与处罚机制。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与严格执行,企业将合规要求真正嵌入业务流程,从源头上预防招投标的违法犯罪,保护企业免受风险冲击,从而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此次座谈是南京市廉政文化研究会推动廉洁单元共建、深化重点领域廉政建设的具体举措之一。下一步,研究会将继续加强与江苏省内高校的合作,从多维度、多视角出发,围绕新旧体制转换时期权力制约、事前预防、事中阻断与事后追责等关键议题展开研究,推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有力支撑。

  通讯员 杨雅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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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于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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