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垃圾分类,绿色环保,利国利民。为了更好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11月1日颁布实施。根据《条例》规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南京市全市范围内将强制实行垃圾分类。
为了推进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辖区内企业垃圾分类意识,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力度,培养绿色、环保、低碳、文明的生活方式与生活态度,近日,玄武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执法中队联合梅园新村中队对1912商业街经营户开展了普法宣传,推进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开展。
会上,专业执法人员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讲解,首先以“垃圾围城”现象为例,阐明垃圾分类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其次围绕“小区、单位如何进行垃圾分类”,以具体垃圾分类案件为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最后详细解读了《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重点对南京市住宅区施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制度进行了说明。
通过此次普法宣传,充分宣扬了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升了与会商户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加强了垃圾分类工作的操作性,为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打下了扎实基础。
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