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查处交通违法,维护交通秩序是法律赋予交警的职责和使命,也是人民警察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开展的正常执法行为,然而有人反而因一己之私,在网络上公然发布信息辱骂交警,这样肆意妄为的结果就是受到法律的制裁。
8月4日上午,薛某开车途经东海县洪庄镇某路段时,看到有交警正在开展交通整治,薛某在自拍的视频中对交警进行了无端辱骂。该视频后被其发布到网络,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洪庄派出所迅速受理案件进行调查,查实其违法行为,薛某到案后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民警批评教育,薛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社会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后决定对违法行为人薛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但执法权威不容挑衅,人民警察依法履职不容侮辱。希望广大网民通过正当的途径表达诉求,公安民警的执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侵害人民警察正当权益损害人民警察形象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袁青青 杨百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