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拓展工程”这一民生实事,健全法律援助早期介入机制,近日,淮安清江浦区司法局出台《清江浦区法律援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实施办法》,推动在区民政部门建立低保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及时告知、引导申请机制,实现民政社会救助对象全面覆盖。
一是明确衔接对象。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其他社会救助对象申请法律援助的,只要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件,法律援助中心不审查其家庭经济状况,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二是细化衔接措施。民政部门将所掌握的本区社会救助对象的信息,及时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共享。定期向区法律援助中心传送社会救助对象名单及动态调整情况,方便法律援助中心查询社会救助对象信息。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民政部门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和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三是规范衔接流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法律援助受理事项范围、受理条件、申请流程等事项信息告知民政部门。低保人员在入保时,民政部门通过当面告知、宣传等方式进行法律援助相关事项告知。四是完善衔接机制。区法律援助中心、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科负责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并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总结工作经验,交流、分析法律援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中存在的问题。
周国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