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LP试点扩容至江苏 试点额度为50亿美元
2021-04-01 20:31: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钱海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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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记者 钱海盈)为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于近日批复同意在江苏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对外投资试点,试点额度为50亿美元。至此,我省成为继海南自贸港、重庆市之后新一批经总局批准开展QDLP对外投资试点的地区之一。

  QDLP对外投资试点是指经认定的试点基金管理企业面向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发起设立试点基金,并运用试点基金的自有资金开展对外投资业务,投资标的包括境外非上市股权和债权、境外证券市场及其他经批准的投资业务。QDLP对外投资试点是对现有境外投资方式的升级,在投资主体、投资范围等方面都有了进一步的放开。我省开展QDLP对外投资试点,有利于引入具有丰富对外投资经验的机构、探索高净值客户资产跨境配置管理、提高对外投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对外开放、强化对“一带一路”建设等倡议的支持、助力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

  据悉,下一步,外汇局江苏省分局将积极支持和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加快培育市场,认真落实QDLP对外投资试点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务求实效,努力为全国探索经验、作出示范。

标签:对外投资;试点;QDLP对外投资试点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