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统一的协调管理机构,提升我省营商环境的建设水平
2023-09-05 21:27: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逯 建 陈家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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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商环境建设是我国当前政务服务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各地各级政府都予以了高度重视。然而,营商环境建设却存在着事项头绪繁杂、管理部门众多、难以进行精细化管理等特征,使营商环境建设始终存在问题死角。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淮安市以“营商办”统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能很大程度解决上述重要难题,并延伸出数字化管理平台、网格化管理等精细化的服务。因此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统一的营商环境管理模式,促进我省营商环境水平能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我省基层营商环境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营商环境建设涉及的内容众多、范围甚广,几乎与政府所有部门都有关联。当前我省大部分城市均已采用由行政审批局牵头,统一服务了企业和个人行政审批的事项。但对于营商环境,我省各市区县却普遍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机构。如此造成政府各部门难以服务非程序型的复杂服务事项、非经常性事项,难以对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完成特定营商服务的进行高度协调。许多好的服务理念仅停留在纸面之上,难以得到真正到落实。

  缺少有效的督促激励手段,是基层营商环境建设面临的第二问题。由于营商环境主管部门的行政级别不高于其他部门,在业务上也很难有隶属指导关系,因此很难督促或激励其他部门做好营商服务工作。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机构还造成各部门营商服务社会评价的事后化、粗放化和主观化,企业和个人难以及时地对具体事件提出意见反馈,事后的综合评价机制也为准确客观地评价营商服务工作造成了困难,进而挫伤了努力工作单位的积极性。

  基层营商环境建设面临的第三个问题是阻碍新技术的运用。如借助数字管理平台,能精准地对营商环境的全流程进行管理,能根据事项办理进度给办理人更多的信息提示,也可以督促办理迟缓的事项加快办结。但因为各部门业务分割、主管部门不清晰,除行政审批环节以外的服务事项往往很难做到全流程管理。又因为数据管理平台的采购、维护、使用均需要由明确的单位负责,制度上的缺陷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新的技术手段在营商服务中的运用。

  二、淮安市营商环境建设的主要经验

  在调研中发现我们发现,淮安市的营商环境建设存在比较多的特色,其中有一些做法有其先进合理的价值,值得向我省各市区推广。

  1.有统一的营商环境协调管理机构。淮安市营商环境建设,由市党委下属的独立编制机构——营商环境优化办公室统一领导管理。营商办隶属党委序列,能通过党的领导,对政府各个部门的实际业务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进行指导。针对各部门分段管理、各自为阵的问题,营商办能出面协调各个部门,尽可能优化与简化事项步骤。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主要部门,营商办还能积极学习吸收全国和全省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促进在当地现有的基础上最大可能地提升营商环境。

  2.建设营商环境数字管理平台。统一协调的营商服务管理需要充分的政务数据,淮安市建设了营商环境数字管理平台,能很大程度解决政务数据的“搜集易、汇集难”的大难题。该平台整合了政府各个部门的运行数据,能实现在一个操作界面上对市场主体经营信息的全方位查询,做到对企业、事业单位经营形势的实时监测、实时分析,也能对基层营商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数字管理平台还根据大数据模型,对可能存在经营困难的企业进行标注,平台管理员可根据标注信息通知企业所在的基层服务人员,沟通了解企业的现实问题,提供专门的服务,力争将企业的问题发现并解决于最初萌芽状态。

  3.营商环境的精细化服务。淮安市还建立了多层级的营商服务体系。各区、县、园区根据自身行政服务的实际情况,灵活设置本级营商服务的管理机构,再根据全市经济与人口分布情况,将全市划分为3783个服务网格,并配以网格员对网格所在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面对面服务。网格员一般由社区工作人员兼任,不占用行政编制,具体工作能与党群建设、基层治理等事项充分合并,确保服务人员能与市场主体充分沟通、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数字管理平台还能根据搜集到的信息,对各区域或网格的政府服务质量做出评价,对基层服务能力做出考核。

  4.进行有效力的监督考核。营商办每年度对政府各部门的营商服务都进行目标考核,从而真正引起政府各部门的重视。营商办督察处对淮安市营商环境的建设情况进行长期的督察,通过接收群众的投诉反映,以及面向社会公开聘任的101名督察员,能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通过监督,能够规范政府部门的行为——对不违背法律法规但明显降低政府营商服务效率的行为,予以及时修正,尽可能地防止“只喊口号不落实”现象的发生;而对于各部门的正确政策创新,则应该通过审定予以肯定,或者“尽职免责”,尽可能地保护制度创新者的积极性。

  三、政策建议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为进一步提升江苏省营商服务的综合水平,可在全省范围内借鉴推广淮安市营商环境建设的经验做法。各市、区、县可以考虑做出如下改进:

  第一,各地可以基于自身情况,以党(政)办、发改委或行政审批局等机构为班底,设立单独统一的营商环境建设管理部门。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程度和企业市场活力有很大的差异,各地历史沿革和行政模式也有很大差别。因此在设立统一的营商环境管理部门时应充分尊重各地的特定情况,确保能切实提升营商服务的效率,避免甚至杜绝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现象的发生。

  第二,统一协调的营商环境管理机构改革应坚持不过度增加基层机构工作的原则。应将营商服务与基层人员的日常工作相结合,通过对企业个人的主动服务,拉近政府与企业民众的距离,为其他服务事项的解决提供新的途径。需要制定合理的岗位安排,归并相关事项,力争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各级政府部门应制定物质或精神奖励政策,激励基层服务人员以更大的努力参与营商环境的建设。

  第三,积极使用数字化管理平台提高营商服务管理效率。数字化管理能大大减轻工作人员的劳动,也能带来公平的营商服务环境。数字化管理不仅能服务于营商环境建设,还能为“智慧城市”“云上政府”等项目的建设奠定前期基础。应充分凝练数字管理平台的建设目标、服务方向,不断优化、整合以及提升系统的管理服务能力,为更高效地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供基础与保障。

  第四、从服务对象的角度思考,提供精准的营商服务。可以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的阶段与具体任务,对特定产业、投资额、利润率的企业提供重点服务。精准的营商服务也需要服务于中小企业,通过畅通的末端服务渠道的建设,使得企业能随时联系得上专门负责的信息员、督察员、帮办员,使得中小企业能快速熟悉市场和政务事项,从而促进企业在当地更好的经营。

  作者:逯 建 陈家建(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

标签:营商;营商环境;服务
责编:张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