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安徽凤阳县调查组再次发布情况通报:
针对我县枣巷镇花园湖村改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日,调查组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
经查,枣巷镇相关人员在改厕工作的工程招投标、项目施工、项目验收等方面失职失责,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经县委研究,给予枣巷镇党委书记诫勉,给予时任枣巷镇人大主席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枣巷镇党委副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其他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对涉嫌违法的相关人员和单位,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目前,我县已组建复核组对改厕工作逐户复核,并将根据复核情况认真处理,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大家的监督。
此前报道:
安徽滁州凤阳县枣巷镇花园湖村的多位村民对记者表示,2021年,他们在完成新房装修和厕所改造后,听隔壁村村民说完成厕所改造有3000元厕改补贴可以领,可自己的村子却迟迟没有发放这笔钱,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少村民还被人冒名签署了“农村改厕到户验收表”。
6月28日,安徽凤阳县调查组曾发布情况通报:
据初步调查,2021年,枣巷镇启动对花园湖村101户采取“乡镇统建”模式的改厕工作,改厕项目在招标及施工验收过程中存在问题。现已对花园湖村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予以停职,对枣巷镇、花园湖村等5名责任人立案审查调查。对涉事单位和相关人员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将根据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将及时向社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