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因通过佣金、会议费、招待费虚列费用;系统记载事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内控管理不到位,受到警告并处罚款65万元。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董鸿凤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通过佣金、招待费虚列费用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谢云峰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通过会议费虚列费用、系统记载事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