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2020年9月21日下午4点半左右,记者来到镇江句容市水务集团对面华西大厦702室。火灾发生后的屋子里一片狼藉,白净的墙壁被烟熏黑。原本摆放在桌上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已被火烤焦,电视机、冰箱、沙发等物品也被大火吞噬,看不出模样,其他的一些物品也被烧毁殆尽。
受害业主:发生火宅时消防栓无水、设施瘫痪
据了解,发生火灾的屋子主人叫汤兴祥,2020年5月26日下午13时左右,他在楼下杀鱼时家里发生火灾,还没等他上楼,火灾就蔓延开来了,整间屋子火舌四起,见此汤兴祥赶紧报警,同时闯进家里关闭了家中的总电闸。
为防止火灾进一步扩大,他随后跑下楼想用微型消防站里的设备控制住火势。然而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消防栓里没有一滴水,消防设施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汤兴祥不无气愤地告诉记者。消防车到达现场之后,因整个楼盘没有消防设施、找不到水源耽误了最佳救火时机,虽然最终大火被扑灭,但家中物品毁坏一空。 汤先生称,火灾是由于电线短路点燃了沙发引起的。
“因物业管理消防设施完全处于瘫痪状态,导致火灾无法及时施救,给我家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损失”,业主汤兴祥表示要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我多次找华西大厦的管理方—句容市天祥物业公司商量赔偿事宜,但物业公司只愿意赔付给1万元,我家损失超过二三十万元,一万元的赔偿我当然不能接受。”汤兴祥拿出他列举的损失清单,包含装修、家电、家具等损失总计达21.713万元。
2018年6月2日,汤兴祥已经把句容市天祥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汤先生为能得到合理的赔偿,他已经向法院提起损失评估请求。
汤兴祥告诉记者,他每年都按时缴纳物业费,如果物业方面做好了定期消防维护和保养的工作,消防栓能及时有水进行灭火,火灾可能在刚刚燃起时候就能被控制住,损失也就不会如此惨重!
消防认定:室内消防栓无水,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句容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汤先生举报核查后认定,“室内消防栓无水,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江苏天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进行查处。
物业公司:你们去找消防,我没事么要说的,我不负责消防
小区的消防设施管理关系到万千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当意外发生时,除了追究责任,更应该做的是对安全防范管理的反思。
发稿前,记者电话连线江苏天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卢总,“这事你去找消防,我没事么要说的,我不负责消防。”
江苏天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这起火灾中该不该承担责任,承担多大责任,法院判决结果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维文 金敏 周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