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司法所组织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
2024-08-02 13:56: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黄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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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的行为,增强矫正对象的法治和“服刑”意识。日前,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江东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

  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近期发生的一例矫正对象被撤销缓刑执行收监的警示案例进行了剖析和教育,使他们认识到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同时就社区矫正对象矫治期间容易违反的一些行为做出提醒,强调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主动汇报思想,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各项要求和任务,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会议对矫正对象提出要求:1、思想要重视。通过警示教育,要充分认清自己的“在矫”身份,主动接受矫正事实。2、态度要端正。要自觉服从矫治管理。3、规定要落实。按照司法所要求落实好各项矫正管理规定。4、行为要规范。通过警示教育,要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依法矫正、依法办事。

  下一步,司法所将丰富社区矫正教育形式,结合矫正对象的特点,开展针对性、个性化的矫治工作,预防和减少社矫对象重新犯罪,提高教育矫治的质量。

  黄立群

标签:矫正对象;警示教育;社区矫正对象
责编:钱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