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5月28日,南京中院发布《南京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工作白皮书(2019—2023年)》。自南京国际商事法庭自2023年4月成立以来,新收涉外民商事案件306件,审结160件。
据悉,2019至2023年,南京法院共新收涉外案件1194件、涉港澳台案件819件,合计2013件;审结涉外案件1044件、涉港澳台案件813件,合计1857件。2个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15个案例入选全国性典型案例,6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推广。
从数量来看,呈稳步上升趋势。2019至2023年,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受理数量从299件增长到526件,审结数量从245件增长到532件。
从类型来看,新类型案件持续增加。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涉及104种案由,跨境破产、知识产权、生态环境、备用信用证、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国际航空运输服务等新类型纠纷不断涌现。
从审理难度来看,难度逐渐加大。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情形增加,平行诉讼、域外法查明及适用等问题愈加复杂。境外建设工程纠纷有所增长,且在管辖权、法律适用与证据审查等方面要求更高。
(宁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