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2019年,外来务工人员季某应聘到南通某船舶公司从事装配工,合同期限为一年,约定年薪不低于11万元,但未足额发放。2020年11月,公司在拖延续订劳动合同6个月后,口头辞退季某,并无故扣留其护照和焊工资格证书。季某多次向公司讨要证件,要求结算相关费用,均无结果。无奈,季某向崇川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援助律师第一时间约见受援人,在了解案情、释明风险、整合证据的基础上申请了劳动仲裁。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某船舶公司一次性结清季某所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3.5万元,并归还证件。
(周雯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