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0年度法律援助 十大优秀案件和十大好案件揭晓
2021-07-06 20:21:00  作者:范婷婷 邢媛媛 尹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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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7月6日,省司法厅召开法律援助十优十好案件新闻发布会,揭晓2020年度全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和“十大好案件”,介绍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拓展工程”进展情况。

  今年年初,省司法厅在全省开展了法律援助十优十好案件评选工作,从全年办理的11.1万件案件中,选出全省十优和十好案件。

  据悉,2020年以来,江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接待解答群众咨询21.6万人次,帮助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0.9亿元。

无锡宜兴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纪某某养老协议纠纷提供法援

  纪某某和陈某某系一对年逾七旬的老年夫妻,2010年7月在亲戚和当地村委会的见证下,老夫妻俩和儿子签订一份《住房养老协议》:拆迁补偿的两处房产和车库全部归儿子所有,儿子负责两位老人的生老病死费用,每年支付两位老人生活费。2015年,儿子因家庭矛盾不再支付两位老人的赡养费,甚至连纪某某被确诊癌症后的医疗费都拒不支付。

  2019年,宜兴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为纪某某夫妻提供3次法律援助,帮助两位老人通过法院判决落实儿子的赡养义务。但其子仍不主动履行判决,并两次因拒绝执行被司法拘留。纪某某夫妻权衡再三,决定收回赠与儿子的房产,以求以房养老,并再次向宜兴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2019年10月16日,宜兴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受援人所在社区公开审理此案,百余名村民参与了旁听。

  庭审过程中,受援人儿子认为原有房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其应有份额,双方签订的只是分家协议,且本案诉讼时效已过,要求驳回纪某某夫妻的诉讼请求。援助律师依据法理,提出如下观点:一、原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非家庭共有;二、《住房养老协议》的性质系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三、不论儿子因何种原因不履行义务,受援人夫妇有权撤销赠与,要求返还房产。最终宜兴市法院采纳了援助律师的代理观点,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住房养老协议》中房产赠与条款,判处儿子将143.22平方米房产及附属汽车车库归还受援人夫妇。

  被告上诉后,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点评】本案系一起典型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案例。法律援助机构用长达5年的时间,为受援人提供有效法律援助服务,一揽子帮助解决要赡养费难、住房子难、打官司难等老年人维权难点问题,依法保护了老年人家庭赡养和财产处置自由等合法权益。

泰州市姜堰区法律援助中心

为骑手确认劳动关系提供法援

  2016年6月,李某被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聘为外卖配送员,派送站点位于姜堰某商贸城的某外卖配送站,李某通过配送站授权进入App注册外卖骑手,从事某平台外卖送餐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同时某网络科技公司为规避法律责任,以第三人王某个人银行账户转账形式发放工资。

  2018年5月24日晚,李某在派送外卖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李某要求享受工伤待遇,找某网络科技公司协商遭拒绝。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向泰州市姜堰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援律师介入后,认为李某申请工伤,享受工伤待遇,首先要确认与某网络科技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随后代理李某将某网络科技公司诉至法院。庭审中,承办律师发表辩论意见:李某受某网络科技公司管理,从事该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所提供的劳动是某网络科技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且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双重劳动关系,故李某的兼职行为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

  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代理意见。此案亦是泰州首例支持外卖小哥在送外卖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确认劳动关系的判例。

  【案件点评】“互联网+”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就业形态和雇佣关系也在经历深刻转型,就业渠道更加多元,工作形式日益灵活。这些灵活的用工方式与传统劳动关系下的工时制度无法完全匹配,劳动关系的确认裁判标准不一,具有争议性。本案中援助律师从认定劳动关系的实质要素着手,发表外卖人员与服务站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代理意见,最终被法官采纳,对处理同类案例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张某撤销婚姻登记提供法援

  张某于2019年12月10日在结婚登记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因她已经有5起婚姻登记信息,无法办理结婚登记。后经公安部门调查取证,均系被人伪造冒用其身份信息办理的结婚登记。经查,江苏省某民政局于2005年7月19日办理了张某与冯某的结婚登记。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女方照片对比张某本人的照片严重不符,女方签字也非张某的字迹。张某在了解到相关信息后,与民政局多次沟通,但被告知无法解决。

  张某于2020年3月25日就该问题向信访局提出信访,民政局答复为无法撤销案涉婚姻登记。无奈下,张某提起行政诉讼,并向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2020年8月13日进行了公开庭审。援助律师围绕起诉期限、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法、拒绝撤销案涉婚姻登记的行为是否合法等问题发表了代理意见,并指出张某提起诉讼时已经怀孕,现因违法婚姻登记无法撤销,导致其无法领取结婚证,也无法办理准生证,民政局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张某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法院最终采纳了援助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民政局拒绝纠错的答复,确认原婚姻登记无效,删除错误婚姻登记信息。

  【案件点评】本案中,张某因个人信息被冒用导致未婚“被结婚5次”,合法权利受到较大侵害。法律援助律师介入后,从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出发,结合行政诉讼案件的特点及案件的争议焦点,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充分与法官沟通代理意见,最终取得承办法官的认同,并获得了理想的判决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 范婷婷 邢媛媛 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尹丹丹

标签:法律援助;劳动关系;法律援助中心
责编:高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