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企业纾困解难的重要抓手。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减税降费等8方面19项降成本重点任务,其中针对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出了延长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提高起征点等减税政策,同时要求减免企业用人、用地、用能、物流成本。
具体来说,此次《通知》要求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继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事实上,这项工作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有所提及。数据显示,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形势,在财政收支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我国持续公布实施了7批28项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规模超过2.6万亿元。我国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是最低的,比值逐年下降。从2015年的占18.1%下降到2020年的占15.2%,下降了2.9个百分点。
此外,《通知》围绕企业制度性成本以及用人、用能和用地等方面也均作出了减免规定。例如,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
《通知》还要求,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研究出台建设用地审批管理规定,继续推广“标准地”出让改革经验。平稳执行新核定的2021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交汇点记者 沈佳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