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记者 殷文静)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苏州市被列入“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城市名单。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
近年来,苏州持续开展“清废行动”,积极探索和实践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建设步伐,固体废物污染处置及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成功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国家第二批低碳试点城市等多个国家级试点示范,构建起循环经济体系,为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提供了坚强保障。
同时,苏州市组织编制《苏州市“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纳入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重要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