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就餐收取餐具使用费 消费者有权拒绝
2021-05-26 17:28:00  来源:江南时报网  作者:许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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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近日,有消费者通过12345市民热线向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在餐饮店就餐时商家收取餐具使用费。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家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据该店店长陈述,因近期洗碗工紧缺,店内使用了餐具消毒公司配送的高档消毒餐具,使用过后由餐具消毒公司回收进行清洗消毒。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店该没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免费餐具供来店就餐顾客选择,餐具每套每位顾客收费2元,但并没有进行明示告知。

  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赛虹桥分局分局长王晓伟现场告知该店店长:“《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数量和规格。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费用。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该店店长现场表示,因为平时疏于学习,工作没有做好,表示立即进行整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同时张贴收费公示,对高档消毒餐具收费进行提醒。

  对该店的上述违法行为,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将依法进行处理。

  在此,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供消费者使用,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不提供免费餐具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收费餐具要做好明示提醒,请广大经营者朋友们要知法守法。

  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在外出就餐结账时发现有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可以要求餐饮店取消相关收费,维护自身的权益。若餐饮店拒不执行,消费者要注意保留好票据等证据,及时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进行投诉,可以拨打12345或者12315电话进行投诉,市场监督管部门也将加大对餐饮业这种不合理收费行为的整治力度。

  许振宇

标签:餐具;卫生标准;餐饮店
责编:康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