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记者 钱海盈)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信贷支持,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日前,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在“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设立“苏信贷”专项贷款产品,为“苏信贷”白名单库内企业提供低门槛、低成本的信贷支持。根据印发的《江苏省“苏信贷”工作实施方案》,“苏信贷”单户融资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记者了解到,“苏信贷”仅限于投向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从事工业和信息产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对象一般为年度销售收入4亿元以内的中小微企业。2021年重点围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开展“苏信贷”工作。
“苏信贷”为一年期(含)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江苏省财政厅根据风险补偿基金规模、不良贷款情况等,每年确定“苏信贷”年度投放额度上限。“苏信贷”单户融资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对于以信用方式投放的“苏信贷”,利率不高于LPR+100个基点;对于追加其他抵押、担保措施的,利率不高于LPR+50个基点。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以信用方式投放,无抵押、无担保或第三方保证,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夫妻双方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于单户贷款额度超过1000万元的,追加其他抵押、担保措施。
江苏省工信厅建立“苏信贷”企业白名单库并进行统一管理,实行全省统一标准,省与市、县共同建设,并且实现与普惠基金专版对接。省重点软件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省信创图谱企业等直接入库,其他企业由市、县工信部门初审推荐,报省工信厅审核确认后入库。建立入库企业信用承诺、信息更新、不良信用管理等机制,加强入库企业管理。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原则,建立“苏信贷”风险共担机制。对于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含)万元的,风险补偿基金承担8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合作银行承担2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对于单户贷款额度1000-3000万元的,风险补偿基金承担5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合作银行承担5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
一笔贷款不得同时享受省及市(县)两项及以上专项贷款财政支持政策,已享受过市(县)设立的风险补偿资金支持的贷款不得再申请“苏信贷”政策支持。对于“苏信贷”不予支持情形下的贷款,出现不良的,省风险补偿基金不予风险补偿。风险补偿计算依据以普惠基金专版中统计的“苏信贷”数据为准。
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优选“苏信贷”合作银行。对于同意遵守基金管理办法和本方案有关要求,有工作基础、有专门业务管理机构、有特殊优惠信贷政策的金融机构可申请开展“苏信贷”业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苏信贷”申请、备案流程。企业库内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须通过普惠基金专版申请贷款,同一家企业每次只能申请一笔“苏信贷”。合作银行独立开展贷款审批工作,发放贷款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上传到普惠基金专版,完成“苏信贷”备案。
另外,“苏信贷”的风险补偿,按照合作银行申请、省工信厅初审、省财政厅复核、省基金管理人拨付风险补偿资金等流程进行。风险补偿申请、审核、拨付过程中相关材料,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上传至普惠金融专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