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江苏法院与省消保委联合制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
2020-12-25 12:14: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许尽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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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昨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双方制定《关于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各级消保委调解成功的案件可向同级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等六项机制,以此推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及时妥善解决。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长于泓指出,随着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尤其是各地政府推出的商品房限价政策,购房者热情高涨,热度不减,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引发的案件也呈逐年上升态势。据统计,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三年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119462件,纠纷类型多为延期交房、延期办证或房屋面积争议,买卖双方就商品装修房质量问题引发的争议也成热点,且大都属同小区的“批量案件”,少则几十件,多则成百上千件。三年来,全省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多达72931件,在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中占比高达61.05%。可以预见,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领域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纠纷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将呈现新的高发态势。

  如何让此类纠纷在进入法院诉讼前,先经非诉纠纷化解渠道化解,以短平快的方式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要求,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江苏法院与省消保委多次沟通协商,共同出台了《意见》,旨在人民法院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之间建立一套沟通协调、联动配合化解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机制,钝化矛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妥善解决,促进江苏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联动化解工作机制共有六项:一是建立例会协商机制,省法院与省消保委共同设立全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联动化解领导小组,指导全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联动化解工作。二是在同级法院与同级消保委之间建立信息共享、知识共享、经验共享机制,共同对商品房买卖领域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纠纷进行调处。三是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同级法院可以采取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诉中邀请等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同级消保委解决纠纷;消保委可以推荐具备调解能力和经验的人员担任同级法院特邀调解员,由该法院纳入特邀调解名册。四是建立纠纷化解时限机制,消保委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天内向同级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五是建立无争议事实固定机制,消保委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案件,当事人之间就相关事实没有争议的,消保委应当以书面方式固定无争议事实。在法院诉讼阶段,当事人无需对以书面形式固定的无争议事实进行举证,从而简化诉讼流程,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六是建立纠纷处置应急联动机制,对突发性纠纷、矛盾易激化纠纷或群体性纠纷,同级法院与同级消保委应当即时通告,派专门人员协调处理。

  《意见》同时要求,加大联动化解工作宣传力度,适时发布典型案例,让社会公众知晓,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不一定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消保委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而且,消保委非诉方式协调处理,成本低、周期短、灵活性强、效果好,以此引导购房者以合法方式理性维权。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陆惜春也就商品房领域消费问题及联动机制情况作了通报, 陆秘书长指出,“房子”问题事关百姓民生大计,但近年来商品房领域纠纷不断,对消费者居住环境造成了很多影响,据统计,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22日,全省各级消保委组织共计受理涉及商品房领域消费纠纷6005件,咨询7785件,其中不乏久拖不决、群体性投诉。

  一是商品房领域问题多发。商品房投诉的数据,凸显了当前商品房消费领域维权难的现状和加强行业规范的紧迫性。我们在此梳理出商品房消费领域存在的各项违规问题予以呈现:问题一:商家逾期交房,迟延履行交付义务。问题二:宣传存在误导,承诺难以实际兑现。问题三:商家过度推销,交钱容易退款困难。问题四:房屋质量堪忧,交房前后问题多发。问题五:装修问题突出,怠于承担售后责任。

  二是多渠道化解纠纷已成必要。综合投诉数据及相关消费维权实际,省消保委认为商品房领域投诉多发、维权困难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消费者处于信息不对等的弱势地位。二是房地产开发商未做到正视消费者的维权诉求。三是纠纷化解手段单一。在此情况下,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保委组织履行公益性职责的要求,省消保委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以期更高效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整合维权资源,保障商品房消费市场稳定。

  三是持续推动纠纷化解联动机制。下一步省消保委将继续站好“消费者维权人”岗位,通过拓宽监督方式、投诉解决渠道,继续完善纠纷化解多元化机制:

  与省高院对精装修房、精装修等领域问题开展研讨。对重大投诉进行分析,探索建立典型案例制度,筛选公布调解及诉讼中具有警示示范作用案例,以案说法,剖析商品房领域痛点,确保《意见》落到实处,真正将纠纷化解。

  拓宽司法确认范围。本次《意见》重点与亮点之一为加强非讼纠纷解决效力,经消保委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确认,未来省消保委将以本次工作为契机,将诉前调解、支持诉讼司法效力从商品房纠纷拓展至其他,如装修、预付费等普遍关注的消费痛点领域。

  组建商品房专家委员会。对于专业知识复杂问题,省消保委拟召集建筑、设计、房产销售、律所等多领域专家,建立专家智库,对纠纷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意见,供调解参考。

  积极探索集体诉讼。商品房纠纷领域群体维权、诉讼情况较多,单个消费者力量无法支撑其诉求,消保委组织拟从商品房领域作为突破,从取证、专家意见、维权建议等多角度对集体诉讼提供支持。

  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许尽义

标签:发布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保委
责编:杨春源 王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