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法援律师倾心相助 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2023-10-09 13:37: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刘小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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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2022年5、6月份,王某某等人在上线的安排下,在重庆市某电竞酒店协助上线利用开立的公司收取、转移违法犯罪所得资金,涉及电信诈骗金额300余万元。其中,王某某负责监督他人提供公司公户、U盾,并维持现场秩序。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其诉至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2023年4月,徐州市云龙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法院指定辩护通知后,中心工作人员立即指派江苏瀛苏律师事务所王玉律师为被告人王某某提供法律帮助。

  经过阅卷,承办律师发现王某某并非一开始就参与犯罪,而是后来加入的,起诉书中对王某某的指控数额却是全部数额,遂第一时间向王某某核实到达犯罪地的时间,以及参与犯罪的具体过程,核实结果与在案证据一致。承办律师认为王某某作为从犯,只应当对其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未参与的犯罪数额应予扣除,并将该问题形成书面辩护意见提交法院。法院向公诉机关反馈意见后,公诉机关出具《量刑建议调整书》,把王某某的量刑建议从“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调整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3年6月,经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某最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云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充分落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要求,依法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2023年以来,云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刑事案件153件,其中扩大通知辩护103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律师职能作用,坚持勤勉尽责,吃透案件细节,最大程度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刘小钰)

标签:云龙区;公诉机关;人民法院
责编:陈衍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