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高空抛物损人不利己,无论是国家还是公众对其一直是“零容忍”的态度。“快来人,快来人,这里(南环花苑15幢)有高空抛物,你们快来处理!快点快点!”9月8日下午,社区办公电话里传出了居民急促的呼喊声。这位居民正是苏州市姑苏区吴门桥街道内马路社区有名的热心人士——刘阿姨,也是一名热衷社区事务的老党员。
听到刘阿姨的求助,刚从其他现场回来的内马路社区书记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马不停蹄地带着社工赶往事发现场处理问题,并拨打了城管电话请求协助。一来到现场,刘阿姨立马拿出照片跟书记表示:“就是那幢的四楼在装修,刚才很长一段时间把木板什么的直接扔下来,散落一地,万一砸到人怎么办,你们要严肃处理。”内马路社区工作人员立马赶往四楼施工现场,严厉指责了在场的施工人员,告知他们的行为严重违法,甚至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书记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向居民道歉,并保证接下来把所有废弃木料都人工搬运下楼,及时清理干净。
没过多久,辖区城管队员也来到事发现场对施工人员进行了教育与处罚。城管队员清楚地把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高空抛物的法规向施工人员阐述,让他们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并且开具了相应的罚单,警告其切勿再犯。另一方面,社工还细心地找出了有关高空抛物致人死亡的案例来警示施工人员,让其切身体会到高空抛物可能产生的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经过社区工作人员和城管队员的教育与批评,施工队员接受了处罚并诚恳认错,保证立刻向居民道歉以及人工搬运废料到楼下,同时答应在下午5点前把所有垃圾清理干净,还小区居民一个整洁的环境。
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隐患,从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高空抛物切不可心存侥幸心理,一旦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就得不偿失,还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内马路社区将继续抓紧“安全”这根弦,加强对辖区范围内居民及施工人员有关高空抛物案例及相应法律法规的宣传,鼓励居民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共同创建文明、安全的社区环境。
法律知识小科普:《民法典》第1254条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此外,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相应的罪名主要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