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4月29日,苏州姑苏区人社局联合区总工会、金阊街道在石路银河广场开展“五一劳动法治宣传”暨纪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法制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扩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面,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本次活动,通过设立政策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设立宣传版面、悬挂标语横幅等方式现场为群众答疑解难。除在银河广场开展集中宣传外,区人社局还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各在建项目工地开展“送政策、送服务、解难题”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培训会、悬挂横幅、发放《条例》学习资料等方式向建筑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广大农民工朋友解读《条例》有关事项,引导企业依法用工,农民工依法维权。
本次活动以“庆建党百年 护劳动权益”为主题,重点围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展开普法宣传。据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为确保付出劳动的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的行政法规,于2020年1月7日正式公布,并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针对欠薪问题多发的工程建设领域,作出了分账管理、工资专户、总包代发、农民工实名制、维权告示等五方面特别规定,明确了保障工资来源、确保工资安全、明确发放主体、保障发放到人、加强监督五个制度,明确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从哪来、放在哪、谁来发、发给谁、谁监督五个环节。
《条例》实施一年来,姑苏区人社局不断加大农民工支付权益的保护力度,协调有关部门成立了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全区各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按月足额发放、维权信息公示等四项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执法检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快速立案、快速查处、快速结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实行“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符合条件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成立了“农民工工资争议调解仲裁庭”,对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要求在1个月内审结。《条例》实施一年来,姑苏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近6000起,维权金额1300余万元。
此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使更多的劳动者知晓国家对农民工工资根治欠薪的政策措施和合理合法维权的途径,有效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明确了用人单位保障工资支付的权利和义务,有效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区人社局将以此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项目的用工管理,下一步将针对装饰装修、交通物流、保洁保安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