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京市溧水区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持续激发基层法治建设活力。
当好基层法治建设“参谋部”。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明确司法所长列席镇(街)党政联席会议,参与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深度融入乡村振兴、平安建设等领域,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参与制定发布审核规范性文件2件,全程跟踪推进落实情况,成为基层党委、政府信得过、用得上、离不开的“左膀右臂”。
当好公共法律服务“接转站”。按照“前台后厂”模式,全部设立政府立法联系点、行政复议受理点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室,8个镇(街)均依托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118 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拓展“远程公证”业务,努力为群众提供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咨询、业务预约等服务,今年以来,办理远程视频公证206 件。全面实行法律援助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精简法律援助申请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乡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一村社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法律服务“进村入户到人”,筑牢基层法治根基。
当好法治乡村建设“实干家”。落实普法责任制,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开展宪法、民法典专题学习宣传教育活动80余场次,加强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1334名、“法治带头人”118名,实现社区全覆盖。指导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家,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群众完善村规民约,推进村规民约合理、合法、有效,持续提升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水平。
当好法治建设环境“优化者”。全面完成镇(街)专职调解员配备工作,镇(街)和各社区完成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党建+调解”“普法+调解”“网格+调解”“法援+调解”等多元调解工作机制。发挥好人民调解“治初病、治未病”优势,汇聚镇街调解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形成初信初访工作合力,减少信访矛盾上行,努力实现“1+1>2”效果。今年以来,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5515件,涉及金额11764.63万元。
供稿:南京市溧水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