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以金融“活水”滋养科技创新“源头”
2023-07-13 21:14: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姬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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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以金融“活水”滋养科技创新“源头”

  到2025年末,力争科技类贷款余额在“十三五”基础上实现翻一番,科技类贷款余额和新增规模位居全国前列;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省内科创型上市公司数量显著增加,创业投资管理资金规模稳步扩大,基本形成政策协调顺畅、支撑体系完整、保障机制完善、区域特色彰显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生态……为充分发挥金融对江苏在科技自立自强上走在前的助推作用,近日,江苏印发实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优化科创金融供给服务科技自立自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未来我省科创金融发展的目标、路径和任务。7月13日,江苏召开加强和优化科创金融供给服务科技自立自强新闻发布会,对《意见》进一步展开详细解读。

  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而科技创新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活水”的倾力浇灌。作为产业大省、科教大省和开放大省,近年来江苏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目标,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取得了积极成效。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王海龙介绍,为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截至6月末,已支持省内金融机构新发放科技创新贷款2485亿元,居全国前列;持续推进科创金融产品创新,例如南京银行创新推出“政银园投”投贷联动新模式,目前落地基金20支、授信金额近100亿;不断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持续优化完善地方科创金融供给。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省科创金融还存在体系不完善、供需不匹配、信息不对称等方面的‘难点’‘堵点’,亟需加大工作力度,取得更大突破。”王海龙表示,科创金融的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金融与产业的双向赋能,也离不开部门与地方的协同联动。在此背景下,《意见》应时而生,全文共分为七部分22条,从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机制等方面对江苏科创金融发展作出科学定位、系统规划。

  《意见》第一部分提出总体要求,明确了江苏科创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支持领域,强调要以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以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突出金融供给侧精准发力,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科创金融政策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和风控体系,协同推进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率先建设“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示范区,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在主要任务部分,《意见》提出了五方面16条具体措施,涵盖全省科创金融未来发展的方方面面。

  完善科创金融组织体系。发展科创金融特色机构,支持有需要的地区设立或引进专业化、有特色的地方金融组织;增强数字技术运用能力,支持金融机构运用科技手段提升金融服务数字化水平;健全科创金融管理机制,支持银行机构建立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体系,通过单列信贷计划、配置专项额度、完善利率定价机制等多种方式加大科技类贷款投放力度。

  多措并举,丰富科创金融产品服务。江苏将增加科创领域信贷投放,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双创金融债券,拓宽信贷资金来源渠道;推动科创金融产品服务创新,鼓励银行机构创新开发信贷产品,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畅通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票据、科技创新债等特殊品种债券进行融资;加快发展科创股权投资,鼓励各地通过设立股权投资奖励资金的方式,吸引创投机构投资本地科技创新企业;拓展科技保险创新试点,支持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鼓励保险公司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综合性保险解决方案。依托再保险服务体系,为科技保险有效分散风险。

  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让科创金融之“树”健康成长。江苏将构筑科创金融发展高地,贯彻落实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要求,支持南京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健全科创金融综合服务体系,依托科研院所、国家(省)级高新区等科创资源丰富的平台载体,开展“科技金融进孵化器行动”;加强知识产权融资服务,支持金融机构与高校院所深入合作,培育知识产权金融专业化服务机构。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评价机制,优化知识产权押品动态管理。

  强化政策支持,优化服务保障。江苏注重货币政策激励,用足用好“苏创融”等政银金融产品,对合作银行发放办理的“苏创融”贷款和票据,在额度内提供再贷款和再贴现资金支持;突出财税政策引导,鼓励各地运用政府投资基金等支持省内高新区和科技型企业发展,通过设立奖补资金、加大奖补力度等,引导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提高科技融资担保能力,加强科创融资担保业务的正向激励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融资的担保支持力度。

  筑牢安全防线,扎实做好金融风险防控。为提升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江苏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建立科技型企业风险评价模型,强化对科创金融风险的监测、研判和预警;防控金融科技创新风险,持续巩固深化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确保数据交互安全、使用合规、范围可控。建立健全金融科技风险防范机制。严厉打击以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为名实施的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意见》明确,要制定全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工作计划,加强部门间共商共研、协作联动,共同做好全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工作。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和监测体系,定期通报各地各金融机构科创金融工作成效。不定期组织科创金融交流研讨,编写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简报,推广可复制、可借鉴、可操作的创新机制、模式和产品。

  (江南时报记者 姬传涛)

标签:金融;科创金融;科技创新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