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4月19日,南京高淳法院利用周六时间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的惩戒威慑,用“看得见”的执行力度,传递“摸得着”的司法温度。
魏某向刘某借款未能按约还款,在法院判决后,魏某仍拖延履行还款责任,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和解协议。本次集中行动中,执行干警前往魏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但魏某仍试图拖延还款。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措施,就在上了警车后,魏某突然改口,主动联系亲友进行筹款,最终当场支付了欠款。
赵某向钱某借款40余万元,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法官,被执行人在和我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又不还钱了,我该咋办?”为维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督促赵某按约还款,但其态度强硬拒不履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前往其居住房屋蹲守,将其拘传至法院。赵某坚称自己没有还款能力,企图再次以“和解”逃避执行。对此,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措施。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排查案件25起,拘传、拘留4人,全执4案,腾空房屋2处,执行到位金额80余万元。
(郭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