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建邺法院召开保险纠纷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该类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建邺法院副院长张殿美、金融法庭庭长徐年美、法官曹琼琼,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张鹏,南京大学法学院保险法研究所所长、副教授岳卫等参加会议。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自2022年1月至2024年10月底,建邺法院金融法庭共受理保险纠纷案件296件,审结281件。徐年美介绍了建邺法院金融法庭保险纠纷审判工作相关做法,突出“三个聚焦”,即聚焦源头化解,积极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机制。以“抓前端、治未病”为理念,加强与保险行业组织合作共建,与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共建保险纠纷调解工作室,同步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现保险纠纷诉前专业调解,推动更多保险纠纷在源头得到化解。聚焦专业建设,精心打磨一流保险审判团队。以“金益精”业务提升工程为抓手,承担省、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参加高校金融业务培训,前往市法院跟班学习,举办“邺金沙龙”“金粹讲堂”等,统一保险纠纷案件裁判尺度,提升案件审理质效。聚焦延伸职能,协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组织召开保险业保险消费纠纷多元化解专题座谈会等,加强与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的交流互通。
张殿美指出,近年来保险纠纷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保险纠纷案件上诉数量呈下降态势。2023年度,保险纠纷上诉案件数为29件,2024年1-10月,保险纠纷上诉案件数为17件,同比降幅明显,且上诉主体中保险公司占比逐步减少。体现出对于裁判尺度较为固定的保险纠纷一审判决,保险公司不再坚持上诉,更多的是服判息诉。二是不同保险纠纷案件调撤率差异明显。近3年审结的保险纠纷案件中,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25件,调撤率为44.5%。但各案由之间调撤率存在差距,如保险代理合同纠纷案件调撤率最高,为65.3%,而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调撤率最低,仅为19%,两者之间差距近50%。从中可以看出,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在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的矛盾更为突出,保险公司更多倾向于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来确定自身的保险责任。三是保险纠纷新型案件复杂性持续提升。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保险产品种类日益多元化,加之网络投保模式的日益普及,随之而来的电子合同效力认定、格式条款与免责条款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是否履行、雇主责任险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雇主关系的认定、涉车辆保险诈骗的审查认定等新的难点、热点问题大量涌现,案件审理难度逐年加大。
随后,曹琼琼在会上发布保险纠纷十大典型案例,张鹏和岳卫分别从行业领域和专业领域对建邺法院发布的保险纠纷典型案例进行点评。
张鹏对本次建邺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表示高度肯定,表示协会将依托典型案例,强化对保险公司的业务指导,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和引导,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岳卫指出,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重要的指导示范意义,不仅促进裁判规则和尺度的统一,体现法院对保险合同纠纷审判的高度专业性,同时彰显司法公正,提升社会公众对保险纠纷相关问题的关注,推动保险行业进一步完善机制,推进保险市场更加规范健康发展。
未来,建邺法院将进一步发挥金融审判职能,创新工作举措、加强协作联动,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江南时报记者 钱月明
通讯员 建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