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交房纠纷多 溧水法院立案阶段发首份司法建议书
2021-04-07 21:28: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诸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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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日前,南京市溧水法院在立案阶段,向开发区某涉案房地产企业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该企业在处理业主索要逾期交房违约金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时,参照系列案件中其他已生效民事判决书所确定计算逾期天数的方式、违约金适用标准确定违约金总额,积极主动与相关业主协商,依法妥善高效化解纠纷。

  立案阶段也能发《司法建议书》?这正是溧水法院践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原来,自2019年起,溧水法院陆续受理了一批向开发区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索要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诉讼案件,该批量诉讼案件所涉房屋在同一小区,原被告之间的争议焦点也基本相同。承办法官鼓足干劲,加班加点,多方协调,通过示范性调裁成功化解了该批量纠纷。

  2020年11月,该小区其他业主得知起诉业主胜诉的消息后,又匆匆忙忙地把诉状交到了溧水法院立案窗口。立案工作人员了解到,该小区同期开发交付的房屋有近百套,目前仍有大量类似纠纷尚未解决。部分业主持观望态度,期待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拿着生效判决书主动与自己协商解决矛盾,但该企业迟迟未能主动提出解决方案。近日,为彻底化解该批量纠纷,溧水法院向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并抄送给主管部门,最终涉案企业也领取了《司法建议书》。

  据了解,随着溧水区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日益增多,特别是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引发的纠纷大量涌向法院。此类纠纷往往涉及整个小区,涉案业主一般采取共同委托律师进行诉讼的方式抱团维权,处理不慎,极易引发群体性矛盾纠纷。而这类群体性、系列性、关联性纠纷争议焦点相同或相似,通过示范性判决可以促进适法统一,提升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实现矛盾纠纷快速化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但在示范性诉讼推行过程中出现了开发商不愿意主动参照示范性判决的情况,溧水法院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解决示范性判决适用难题,以司法建议的“小切口”做好法治建设的“大文章”。房地产开发商除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协议,更应当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近期溧水法院将会同主管部门走访该企业,督促其主动化解纠纷,让纠纷止于诉前。

  接下来,溧水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阶段司法建议工作,继续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项措施,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 (诸定超)

标签:司法建议;纠纷;法院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