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推挪电动车 不料失控撞路人
2020-10-14 20:19:00  作者:何培妮  
1
听新闻

江南时报讯 擅自用手去推电动三轮车,导致三轮车失控前窜,撞倒路人,路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近日,海安法院审结这起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决强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事发当日凌晨,崔某将电动三轮车停放于某农贸批发市场,未将电动三轮车开关置于空挡。强某发现该三轮车部分占用其摊位,便径直将电动三轮车推挪。不料三轮车失控前窜,将经过此地的刘某撞倒,致其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刘某系颅脑损伤而死亡。案发后,强某如实供述案件事实。

何培妮

标签:电动三轮车;死亡;路人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