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打造“G42+”人事综改试验区
为重点民营企业提供人才人事政策集成支持
2021-01-06 09:05: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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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社厅发布消息,我省日前在G42沪宁沿线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5市及南通市,遴选出12家重点民营企业作为全省首批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示范基地,给予这些示范基地人才人事政策集成支持,最大限度地鼓励、支持、推动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打造“G42+”人才人事综合改革试验区。

  据了解,江苏对于试验区的支持政策主要突出改革探索、示范引领、创新政策、完善机制,包括建立政企双向贯通机制,各级人社部门制定涉企政策时,重点听取示范基地意见,为示范基地提供“一对一”服务,示范基地日常诉求通过服务专员直接反映;

  授权开展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允许示范基地在不低于省定标准基础上,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建立符合技术人才评价改革方向和企业实际需求的职称评价标准;

  授权开展技能人才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对示范基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职业,及时指导其编制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条件成熟的,优先推荐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立项;

  授权开展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对其技术技能人才取得的国际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比照认定条件的,优先纳入省国(境)外职业资格职称比照认定目录,直接认定相应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或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

  优先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示范基地纳入推荐面向全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单位目录,支持其开发特色鲜明的培训项目,线上线下开展各类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优先支持提供人才服务,定期整体编制发布示范基地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组建品牌人力资源机构示范基地服务协作联盟;

  优先支持列入人才计划(项目),示范基地申报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技能大奖、企业首席技师等国家和省人才计划(项目),实行计划单列,不受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申报名额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介绍,在苏南5市及南通市建设“G42+”重点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试验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部署要求的一项实际行动,也是响应“G42沪宁沿线人才创新走廊”建设、主动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对示范推动全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此次入选改革示范基地的亨通集团是国内首家获得正高级职称评审权的民营企业。该集团去年11月进行了首次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最终有15名员工获评高级职称,其中一人获得正高职称。亨通集团副总裁鲍继聪表示,与将员工材料送到外面评审相比,企业对员工情况更加了解,开展自主评审,企业可以更加注重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实际贡献。(记者 黄红芳)

标签:示范基地;民营企业;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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