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义务教育学生作业和学校考试管理规范
2022-01-05 09:46:00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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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王拓) 2021年12月29日,省教育厅正式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生作业管理规范》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

《作业管理规范》要求,严控义务教育学生作业总量,优化作业设计,强化作业管理,发挥作业育人功能,促进学校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共发布了16条措施。特别是在降低作业难度、精选作业内容和创新作业设计、优化作业实施等方面,要求教师要严格准确把握作业的难度,确保不超课程标准要求和教学进度,通过难度合适的作业,既让学生获得成功的体验,也锻炼学生克服困难的意志。要以解决问题为指向,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实践创新能力。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学习规律及“轻负担、高质量”的要求,依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设计合理的作业形式,增强学生的实践和体验。要尊重学生并赋予家长对学生作息调控的权利。

《考试管理规范》出台了12条具体措施,要求严格规范学校考试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考试管理规范》明确,除初中毕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严禁组织“幼升小”“小升初”等考试。学校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推进考试命题从知识评价转向素养评价等。各学校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不得把日常作业作为考试的补充形式。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举行面向学生的考试。初中毕业年级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考试管理规范》明确,考试结果不排名、不以任何方式公布,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班、分层、调整座位,不得把考试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方式,不得把考试结果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依据。要加强考试监管与督查,对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简单将考试结果用来评价学校和教师教学水平等错误做法,要追查问责。

标签:考试;学生;管理规范
责编:刘岩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