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真的!头盔新规今生效 首日查处近2000起
2020-12-05 16:28: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陈伟师 杨百洋  
1
听新闻

江南时报讯 不知不觉转眼来到了12月,1日也是东海县对于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首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的第1天,东海公安交警部门全警动员,在全县范围内上路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骑电动自行车出门的你戴好头盔了吗?

1日上午在各大路口执勤交警发现通过前期“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系列宣传铺垫,市民驾乘电动自行车外出的安全头盔佩戴率显著提升,其中城区显著好于乡镇地区,特别是和平路、海陵路、牛山路等重要路口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甚至达到85%,在东海县幼儿园、实验小学花园路校区、第一实验中学等学校门口电动车戴盔率也非常高,接送孩子上学的家长们大都为孩子佩戴了安全头盔,年龄较小的孩子也有不少选择戴上了儿童头盔。

对未佩戴头盔行为东海县公安交警部门也积极组织集中查处,截至1日下午17时,东海公安交警部门全天现场处罚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1866起,与此同时还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越线停车17起,闯红灯11起,逆向行驶79起。

据了解,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事故数、伤亡人数占比一直居高不下,这与电动车骑行过程中缺乏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有密切关系,特别是死亡事故近六成都是因为颅脑损伤造成的,头部保护尤为重要。如果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佩戴安全头盔有些悲剧的发生完全可以避免掉。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动车骑乘行为、减少电动车驾驶人事故伤亡,今年的5月15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需强制佩戴安全头盔。

根据该《条例》的相关规定,从12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阶段推进戴盔率提升。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将予以最高50元的罚款,对此,在这里东海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既然已经购买了头盔,就应当正确予以佩戴,这才能在骑行中起到安全防护的作用。处罚不是目的,正确佩戴头盔关键时刻可以保命,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安全着想养成佩戴头盔习惯。

(陈伟师 杨百洋)

标签:电动自行车;头盔;安全头盔
责编:苏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