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见习记者 张姣姣)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三农”应急转贷资金提供担保,2022年力争带动优惠贷款投放规模超过1000亿元。江南时报记者从省政府6月1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41号文),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加快推进全省融资担保行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国务院印发了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发33条)、我省也先后出台“苏政40条”“苏政办22条”等一系列关于保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基本盘的政策文件,强调要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41号文提出将有效发挥国家和地方融资担保基金的政策功能作用,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更好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41号文分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突出正向引导激励、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落实各方责任等四个方面,共十条具体举措。
“在坚持普惠性奖补的基础上,对为粮油生猪及“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担保的,财政补贴标准最高上浮50%,突出政策引导性。”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支小支农业务规模和占比保持较快增长、担保费率持续降低的,适当上浮补偿比例,并试点对支持小微、“三农”、科技创新成效显著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1000万元-3000万元的担保业务给予风险补偿,更好满足小微、“三农”、科技创新领域不断发展的融资需求。
41号文突出正向引导激励,促进担保业务创新,推广“小微贷”“苏农贷”等新型政银担合作专项贷款产品,2022年力争带动优惠贷款投放规模超过1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