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疫情热点股价曾四连板 雅本化学因“误导性陈述”被罚40万元
2020-08-11 20:05:00  作者: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尹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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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记者 尹丹丹)“忽悠式”信息披露终难逃监管法眼。被立案调查5个月后,雅本化学于8月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误导性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多位高管遭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15万元至40万元不等。

2月3日和4日,雅本化学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生产用于新冠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医药中间体”等提问中表示,子公司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颐化学)是抗病毒药阿扎那韦及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

一石激起千层浪。2月5日,深交所发来关注函,要求公司对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名称、营收情况、销售量、产能及利用率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公告。

随后,雅本化学在互动易回复、《关注函回复》和《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中多次披露,朴颐化学是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关注函回复》披露朴颐化学2017年至2019年达卢那韦医药中间体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059.18万元、5,296.34万元和3,193.76万元,销量分别为44吨、70吨、47吨,产能均为80吨/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5%、88%、59%。《关注函回复》和《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披露,朴颐化学市场份额大约为15%-20%;目前印度客户有Emucure、Mylan、Cipla、Sun、Laures,国内客户有博腾股份、迪赛诺等制药公司。

事实上,雅本化学2017年至2019年销售或提供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产品和服务取得的收入金额为245.69万元、483.76万元、506.13万元,其中朴颐化学和其控股子公司湖州颐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辉生物)的收入金额分别为111.22万元、351.76万元和506.13万元,较《关注函回复》披露金额分别少2,947.96万元、4,994.58万元和2,687.63万元。雅本化学披露的上述销售收入将下游客户江苏八巨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巨药业)生产销售的氯醇和BOC环氧物等达卢那韦医药中间体统计成自己的收入。

此外,雅本化学、朴颐化学和颐辉生物未与印度客户Emucure、Mylan、Cipla、Sun、Laures以及国内客户迪赛诺直接签署业务合同和供货,只是根据朴颐化学与八巨药业签订的《技术服务和客户保护协议》,由朴颐化学独家负责与上述客户的谈判、报价和成交,八巨药业按照与上述客户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向朴颐化学支付佣金。雅本化学披露的上述产品的销量、产能及利用率,是根据八巨药业的产能和订单情况估计并倒算出各年度销量。

雅本化学上述信息披露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涉及达卢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的实际情况,夸大了公司该业务的收入、产量、销量和市场地位,具有较大误导性。受公司多次信息披露影响,2020年2月4日至2月10日,雅本化学的股票累计上涨42.32%。其中2月5日至2月10日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同期创业板指数累计上涨13.72%,偏离值达到28.60个百分点。

证监会表示,雅本化学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蔡彤作为雅本化学董事长、总经理,王卓颖作为雅本化学董事、时任董秘,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博作为雅本化学的董事和朴颐化学的总经理,是上述主要信息的提供者,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对此,证监会拟决定对雅本化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蔡彤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王卓颖、王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证券事务代表朱佩芳告诉记者,对于公司此次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向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公司今后也将合规管理,避免此次事件的再次发生。

 

标签:医药中间体;朴颐化学;药业
责编:滕方